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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疏松 用药小于6个月相当于没有服药
作者:南京科进 浏览:116 发布时间:2017/1/11 10:53:42如果患者耐受,骨质疏松初次治疗最好服药3~5年,骨质疏松症用药小于6个月对骨折几乎无保护作用。
“这些年,我钙片吃了几箩筐,为什么还是动不动就骨折?” 这是很多骨质疏松症患者经常提出的疑问。专家陈国奋博士介绍,很多人都知道骨质疏松要补钙,可是,防治骨质疏松绝不仅仅是补钙那么简单,公众中仍然存在着很多认识误区,导致很多患者的防治效果大打折扣。
陈国奋特别提醒,骨质疏松症用药小于6个月对骨折几乎没有保护作用。如果在用药一年后停药,仅能在停药后6个月内继续发挥骨折保护作用。漏服一半药物,几乎相当于没有服药。如果患者耐受,初次治疗最好服药3~5年。
误区一:防治骨质疏松只要补钙就够了
专家:还要补活性维生素
陈国奋说,很多人都知道,预防骨质疏松需要经常补钙,但光吃钙片是不够的。“因为我们从食物摄取或直接补充的钙,需要在活性维生素D3的帮助下才能被人体吸收。如果没有活性维生素D3的帮助,机体对钙的代谢就会出现障碍。因此,单纯补钙并不能改善骨质疏松”。
误区二:补充普通维生素D就够了
专家:需激活成活性维生素D3才有用
知道了除了补钙,还需要补充维生素D。那是不是只要补充维生素D就够了呢?不够。陈国奋说,普通的维生素D是无法直接发挥作用的。这是因为普通维生素D需要肝、肾激活成为活性维生素D3,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如果肝肾功能有损害,体内转化酶的活性降低,就会导致活性维生素D3严重不足,从而影响钙的吸收和骨骼健康。“因此,对于骨质疏松症患者,补充活性维生素D3尤为重要”。
误区三:只有老年人才会得骨质疏松
专家:青壮年或孕妇也会得
陈国奋说,骨质疏松并非只有老年人才得。事实上,骨质疏松症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原发性骨质疏松症,比如老年性骨质疏松症、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等;二是继发于其他疾病之后发生的骨质疏松,比如甲亢性骨质疏松症、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等;三是特发性骨质疏松症,比如原因不明的青壮年骨质疏松及妇女妊娠所致骨质疏松等。“因此,骨质疏松绝不是老年人的专利”。
误区四:是否有骨质疏松自己能感觉到
专家:初期和中期感觉不明显
陈国奋说,大多数的骨质疏松症患者在初期和中期都不会出现异常感觉或感觉不明显。通常情况下,当他们发觉自己腰背痛或骨折再去治疗时,已经晚了。骨质疏松的早期诊断需要依靠骨密度仪及定量CT检查来判断。病程10年以上,可以通过X光拍片来检查确认。因此,老年人或其他骨质疏松症高危人群应该进行一次这些方面的检查。
误区五:骨质疏松症患者只需做骨密度测量
专家:还需多次检测骨代谢指标
陈国奋说,骨密度的升高很缓慢,一般要经过3~6个月才能出现可以检测到的变化。骨质疏松分成高转换和低转换,对于高转换骨质疏松症患者,治疗要以抑制破骨细胞功能药物为主,而对于低转换的则要使用刺激成骨细胞功能的药物来治疗。因此,骨质疏松症患者不能只做骨密度检测,还需要在治疗前和治疗中多次检测骨代谢指标,根据骨代谢状况来选择治疗方案。
误区六:骨质疏松症用药断断续续
专家:用药小于6个月对骨折无保护作用
陈国奋说,骨质疏松症用药小于6个月对骨折几乎没有保护作用。用药一年后停药,仅能在停药后6个月内继续发挥保护作用。漏服一半药物,几乎相当于没有服药。所以,骨质疏松不能满足于一年的治疗,需要进行长期治疗。如果患者能耐受,骨质疏松的初次治疗最好保持3~5年。
专家提醒:55岁以上和绝经后女性需定期检测骨密度。陈国奋介绍,在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因为骨质疏松而骨折的发病率约为9.6%,其中三分之一50岁以上的女性患者会经历一次骨质疏松骨折。常见骨折发生部位包括髋部骨折、腕部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而且,骨质疏松骨折发生后,同一部位或其他部位再次发生骨折的风险也会增加,其中,首发椎体骨折后,1年内再发生率超过19%;髋部骨折后,近半数患者会再发骨折,首发髋部骨折后,再发骨折人均达2.3处。而且,二次骨折死亡风险也会升高2倍。